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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10 作者:甘豆豆   来源:科技与研究生处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发布的《广东省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资助重点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突出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

2、重点资助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现代化、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中国历史文化、世界历史文化和人类文明发展、文化传承发展和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区域国别研究等领域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以及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而取得的优秀学术成果。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5—35万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81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研究及出版要求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7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最终成果经鉴定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后期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安排集中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立项后由原出版社按统一要求修订再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违规出版,否则将视情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成果出版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常态化遴选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形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出版成果重点推荐书目”,对优秀成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

五、申报程序

1、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指定出版机构已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可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在评审立项时予以适当参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须出具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

2、请申请人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和对应的《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3、4、5),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申报人需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eyan.zsc.edu.cn/user/login?redirect=https%3A%2F%2Fkeyan.zsc.edu.cn%2Fself%2Fhome)”提交申报材料,登陆账号为学校工号,初始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

3、请申请人打印以下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2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2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详见附件6)。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2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2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2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学术著作7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

4、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树德楼216室、电子word版需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335048199@qq.com。

六、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12:00,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通知。

八、联系人及电话:甘豆豆,88303526(8202)。


附件1:广东省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1331871.html)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34.42 KB)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 (71.51 KB)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doc (90 KB) 

附件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927.22 KB) 

附件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15.51 KB) 

附件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24.53 KB) 

附件8: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81家).docx (10.74 KB)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6年7月10日


初审(一审):杨亮

复审(二审):刘温馨

终审(三审):贺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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