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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专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1 作者:麦家声   来源:科技与研究生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项目分为创作扶持和获奖扶持两大类,其中创作扶持包含“揭榜挂帅”项目和配套扶持项目两个子类。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作品要求:申报创作扶持的作品须为2024年7月1日以来创作生产并拥有合法著作权;申报获奖扶持的作品须为2024年7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证书或达到其他获奖扶持标准。所有作品须权属清晰、无任何法律纠纷;

2、申报限制:同一申报主体同期申报同一门类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不得多头报送、重复申报;同一创作生产阶段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创作扶持;曾获创作扶持资金的项目,后续获得符合条件奖项的,可申报获奖扶持;

3、项目周期:创作扶持项目须在申报年度启动,并在约定周期内完成(文学与文艺评论、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类一般不超过2年,舞台艺术、影视广播类一般不超过3年);获奖扶持项目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全部创作并取得相关证明;

4、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安排

材料提交: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写对应类型的申报表(附件2、3、4),按要求准备完整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装订齐整,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连同汇总表(附件5)统一报送至科技与研究生处(树德楼216室);电子版材料包括与纸质版一致的PDF文档、音视频素材等,统一打包命名为“文艺精品申报(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532091759@qq.com。同时,申报人须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科研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超项申报将由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麦家声,88303526(内线 8202)。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6年度中山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揭榜挂帅”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26年度中山市文艺精品配套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4:2026年度中山市文艺精品获奖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5:2026年度中山市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6年6月10日



初审(一审):杨亮

复审(二审):刘温馨

终审(三审):贺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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