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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9 作者:甘豆豆   来源:科技与研究生处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项目申请人认真学习《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尤其要关注今年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代码等的调整变化及新的要求。

二、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

1、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基础性创新性研究;

2、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3、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将持续提升青年项目立项规模。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选题要求和重点方向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着眼尊重学者自主探索、激发学术创新活力,明确列出重点研究方向,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应按照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鼓励申请人依据《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里的附件2),根据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细化研究问题,不直接将研究方向作为具体选题申报。申请人需对照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视角等;

2、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6年)》(详见附件5)填写《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6年5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详见附件3)。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7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7日后出生);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6月7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5、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6、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6月7日之前);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9、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10、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11、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2、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三)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四)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字数及成果要求

《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一律不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并承诺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六)限项要求

我校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限报10项。

四、项目申报安排

1、请申请人下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于2026年5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335048199@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若超额申报,科技与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2、经学校推荐的项目,申请人须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下简称“平台”)上传申请书,申报系统于5月29日零时开放。未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的申报人请自行在平台进行注册,待科技与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同时申请人需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eyan.zsc.edu.cn/user/login?redirect=https%3A%2F%2Fkeyan.zsc.edu.cn%2Fself%2Fhome)”上提交申报材料,登陆账号为学校工号,初始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以上各平台上传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3、当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申报书状态为“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下载并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活页》一式8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由各单位于2026年6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树德楼216室;

4、联系人及电话:甘豆豆,88303526;

5、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6/0506/c431027-40714613.html

附件2: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研究方向.pdf (175.41 KB) 

附件3: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docx (32.12 KB)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14.51 KB)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6年).pdf (262.58 KB)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6年5月9日



初审(一审):杨亮

复审(二审):刘温馨

终审(三审):贺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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