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派专业骨干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的通知》(院人通〔2026〕11号)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人事处备案,同意选派何禹潼教师进行企业实践培训。具体信息如下:
人事处
2026年6月24日
初审(一审):刘永源
复审(二审):刘温馨
终审(三审):贺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