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6〕16号)(附件1)要求,我校现启动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批次
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分为两个批次组织申报,各批次的省基金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面上项目重要变化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取消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申报要求重要变化如下:
(1)无在研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 类)、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除外)。
(2)无在研主持省级重大、重点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
(3)连续申请2025、2026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而未获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所有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一)总体申报限制要求
1.每个申请人2026年只限提交1项省基金(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企业联合基金、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包含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1项(含)以上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已经提交2项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4.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前述所指“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均不含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上述总体限制要求,其它各类型基金项目还有其他条件应一并满足,详见相应的申报指南(附件2至5)。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应当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自然年内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的项目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相同。不得将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在提出申请后得知获得其他财政性资金渠道资助的,申请人应及时、主动申请撤回项目。申请人申请的部分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8.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9.经费管理、合作研究等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请申报者在系统填报规定时间内,同步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科研服务平台(https://keyan.zsc.edu.cn)”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按如下方式填写: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2027年1月1日;
2.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2026年12月1日;
3.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2026年12月1日;
4.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2026年12月1日。
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五、时间安排
(一)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校内形式审查及初稿提交时间:2026年5月25日17:00前;
(二)终稿提交时间: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2026年6月9日17:00前;
2.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2026年6月9日17:00前;
3.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2026年6月22日17:00前;
4.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2026年6月22日17:00前。
六、联系方式
其他申报问题可查阅附件6,如有疑问请与科技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麦家声88303526(内线8202),地址:树德楼216室。
附件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2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申报指南
附件6: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指南咨询问题解答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6年5月6日
初审(一审):杨亮
复审(二审):刘温馨
终审(三审):贺金龙